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马术运动协会

天津骐骥森林马术俱乐部

天津市兆天马术俱乐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6年5月23日至24日,在天津市兆天马术俱乐部举行。

三、竞赛项目

场地障碍个人、盛装舞步个人

四、竞赛组别年龄与小项设置

(一)青年组(U18: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场地障碍1.20米级别个人、场地障碍1.05米级别个人。

盛装舞步CEA中一级科目个人

(二)少年组(U13: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场地障碍0.80米级别个人、场地障碍0.60米级别个人、场地障碍0.30米级别交叉杆个人。

盛装舞步CEA中二级科目个人、盛装舞步CEA中三级科目个人。

五、参赛单位

以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的单位为主体参赛。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符合2026年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马术项目年度注册资格。赛时须符合《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性别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两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行政地区进行运动员注册或在行业体协、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注册为非天津市运动员的,不允许报名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自带马匹参赛,马匹须完成中国马术协会2026年度马匹登记,马龄须达到6岁(2020年及以前出生)。参赛马匹须具有官方机构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

(六)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办理相关检疫手续,并由所在地、县级兽医站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马匹抵达赛区时递交承办单位,若发现检疫证明不合格,有权取消该马匹参赛资格。

(七)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等)和参赛马匹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马匹有关保险。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八)为严肃比赛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队)(包括马匹)的参赛资格,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年度注册资格,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对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视情况将对有关参赛人员和参赛单位进行进一步处理。

七、参赛办法

(一)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因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在赛前3个工作日向天津市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递交书面材料并经批准。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工作人员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2026年5月19日10时,在天津市团泊体育中心击剑馆西侧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召开。

(八)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附件1)、《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2)、《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附件3)、《参赛马匹检疫合格证明》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场地障碍赛采用执行国际马联2026年1月1日更新颁布的第28版场地障碍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特殊规定;盛装舞步赛采用执行国际马联颁布的第26版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特殊规定。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天津市马术运动协会下发通知及技术会公布为准。

1.场地障碍赛(个人赛)

(1)1.20米级别比赛,障碍数量共12道,根据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比赛为一轮+附加赛,行进速度为每分钟350米,

比赛根据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220.2.1.2执行,如果第一名出现罚分相同,则进行争时附加赛,附加赛罚分少者,名次列前,若附加赛罚分相同,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其它名次根据罚分和时间排名。

(2)1.05米级别比赛,障碍数量共12道,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 A 表进行评判。比赛为一轮+即时附加赛,行进速度为每分钟350米。

比赛根据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218.1.5+220.2.1.1执行,若参赛者第二场第一轮零罚分,裁判将再次敲铃,选手在45秒之内直接进入即时附加赛,凡离开场地者视为放弃附加赛。附加赛争取时间,罚分少者,名次列前,若附加赛罚分相同,则附加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若无零罚分骑手,则无选手需进入即时附加赛,罚分少者,名次列前,若罚分相同,则用时少者,名次列前。骑手看路线时,需同时看附加赛路线,赛事组委会不另安排时间走附加赛路线。

(3)0.80米级别比赛,根据国际马联竞赛规则处罚 A 表进行评判。

比赛为0.80米级别特殊两段赛,比赛包含两段,行进速度为每分钟350米,根据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222.2.3执行,期间不间断,第一段的终点即为第二段的起点,第一段不争时,第二段争时,完成第一段比赛的骑手(若未淘汰或弃权,不管是否产生障碍罚分或时间罚分)可直接继续第二段。排名根据两段的罚分相加,两段总罚分少者,名次列前;若两段总罚分相同,以第二段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4)0.60米级别比赛。

比赛为0.60米级别计分赛,行进速度为每分钟325米,根据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229.3(i) 执行,以 1-10 分分别记分,每完成相应分数障碍则获得相应积分,失败不记分。最后一道障碍设有魔鬼障碍,成功完成魔鬼障碍获得20分,若失败倒扣20分。其他失误根据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处罚A表进行评判。超过允许时间每1秒罚 1分,超过限定时间,运动员淘汰。最终排名按照得分多者获胜,如得分相同,则行进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5)0.30米级别交叉杆比赛。

比赛为交叉杆级别贴时赛,行进速度为每分钟300米,根据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处罚A 表进行评判。最佳时间为允许时间减4秒。超过允许时间,每 1 秒罚 1 分;超过限定时间,运动员被淘汰。罚分少者,名次列前,若罚分相同,则以比赛用时接近最佳时间者(双边贴时),名次列前。

2.盛装舞步赛(个人赛)

(1)比赛共一轮,如出现百分比得分相同,则以综合分较高者名次列前,如综合分相同,则以C点裁判评分高者名次列前。

(2)CEA中一科目级别允许使用大勒双缰或小勒单缰;CEA中二科目级别和CEA中三科目级别只允许使用小勒单缰。

(3)出场顺序由各队抽签决定。

(4)未尽事宜由裁判长决定。

3.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2匹马参赛,整个赛事期间每匹马上场次数不超过2次。

(二)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马术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2.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穿着统一的马术运动常规服装,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项目实际上场参赛人马组合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实际上场参赛的人马组合不足9个,减1录取名次;不足6个,则取消该项比赛。

(二)各组别项目获得比赛前三名的,分别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和马花;获得比赛其他名次的,颁发获奖证书和马花。

(三)本次比赛设“最佳马主奖”,场地障碍1.20米级别个人冠军马匹的马主为最佳马主,颁发奖杯;设“最佳马匹形象奖”,以验马表现为主要参评依据,获奖颁发奖杯。

(四)本次比赛不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一)竞赛所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名单,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马术运动协会选派。

(二)裁判人员名单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十一、申诉、仲裁

(一)如有抗议,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要求,并在有关记录表上签字。

(二)赛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将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交予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报名汇总上报及参赛工作。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各行政区体育行政部门、具有天津市青少年运动注册资格的单位参赛报名,拥有归属本单位的注册运动员优先选择权、优先报名权。

1.每个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一支参赛代表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每个项目可报教练员1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每名教练员仅限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并由参赛单位审核资格方可报名。

4.队医1名,兽医1名,钉蹄员1名,工作人员3人。

5.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可兼项报名场地障碍个人赛和盛装舞步个人赛,每个项目仅限报名1个级别(科目)。每名运动员每个级别最多可骑2匹马参赛。

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需先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平台身份注册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

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8:00至4月30日15:00

2.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4.报名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下载打印项目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发送交至天津市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训竞部电子邮箱:zjzxjijianbisai@163.com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马匹运输、马房、饲料等相关费用需各参赛单位自理(马房费为600元/站)。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田老师 姜老师

联系电话:(022)68569075